昨日,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fā)布《關于實施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部分繳存人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申請多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用于緩解支付房租壓力。
《通知》表示,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住房公積金服務保障工作,根據《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妥善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0〕23號)精神,現(xiàn)就本市無房、受疫情影響支付房租壓力較大的繳存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有關問題采取階段性支持措施。
《通知》表示,已經批準降低繳存比例、緩繳、階段性停繳單位的職工,以及受疫情影響導致失業(yè)或未失業(yè)但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繳存人,可在6月30日前申請多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用于緩解支付房租壓力,提取額度按2月至6月期間每月600元計算,可一次性提取不超過3000元,且不超過本人賬戶余額。
據介紹,《通知》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止。自愿繳存人員可參照本文執(zhí)行。(記者 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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